内蒙古工业大学2022-2023学年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将2023学年内蒙古工业大学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治校的有力抓手,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建设法治化、科学化、正规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公开质效,使信息公开工作成为学校廉洁奉公、服务师生、展示风采的重要途径。
2023学年,我校主动公开信息约9000条。通过学校主页公开校务信息1854条,官方微信1006条,“工大青春志”公众号发布590余篇,视频号发布85篇,微博7条。内蒙古工大报12期,教学科研信息约80条,招生信息436条,就业工作信息3173条,党建工作信息约500条;院部发布动态约500条,人事信息52条,财务信息约60条。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上下联动。
充分发挥党务公开工作领导下组、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积极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统筹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督办信息科起草学校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工作总结、日常函件等文稿;做好各类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整理、归档等具体工作;及时督促检查,确保院校两级信息公开全面、及时。
(二)强化制度保障,健全机制,优化升级。
学校坚持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全面、公正真实、服务大众的原则,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务公开实施办法》,加强和规范学校党务公开工作,推进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使全校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进一步完善《内蒙古工业大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公平获取我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校,规范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同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工作制度,学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一事一审”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严格保密审查、发布登记、保密检查等环节,保障公开保密两不误。
(三)拓展公开内容,公正透明,及时高效。
2023年我校新领导班子组建完成,学校发展步入快车道,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重要工作和关键环节,通过各类会议、通报等形式加强决策公开度,扩大师生在学校重要决议和重大事项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参与度。发布人才招聘和本科、研究生、博士招生章程等公告,面向全社会宣传和公开。及时公示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党建思政课题评选等各种获奖评优结果和各类科技奖项、先进个人或单位的推荐情况,定期公开科研成果处置结果、资费调整和设备调拨情况,在遵守相关制度的前提下,积极延伸信息公开内容、范围。进一步完善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增设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两个部分,16个具体项目。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体情况
更新学校主动公开信息16类,包括全局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其他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网站透明、畅通、及时。学校通过内蒙古工业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imut.edu.cn/)、内蒙古工业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imut.edu.cn/)、内蒙古工业大学新闻网(http://news.imut.edu.cn/)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院系网站等自有网络平台向社会和师生员工公开信息;加强“两微一端”新媒体建设,牢牢把握正确的宣传和舆论导向。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1.学校基本信息公开情况。主要内容涉及学校概览、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招生信息公开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拟录取研究生名单、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学校财务信息,确保财务领域公开透明,主动公开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学校资产、负债等信息、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4.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通过招生就业处网站、就业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公开相关的政策和制度。学校就业信息网(https://imut.nmbys.cn/)内设有“就业信息”“创业服务”“就业服务”和“职业辅导”等信息栏目,为校内学生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武装部)网站公布《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先进班集体、学风标兵班”评选办法》《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发布学生日常管理和学生资助工作相关文件,公开学风建设相关信息、学术规范制度。
5.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主动公开干部任命、人事招聘、职称评审等各类人事师资信息,确保人事师资工作公开透明。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和学校招聘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公开招聘博士、硕士人员公告,职称评审结果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等重要信息,并对学校重要人事政策和人事文件进行解读和宣传,畅通全校教职工全面了解人事师资信息的渠道,增强人事工作的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已在《内蒙古工业大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2023学年,内蒙古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学校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信息公开网”设有“信息公开受理”和“信息公开监督投诉”栏目,公布信息公开受理和监督投诉电话及办公地址。
五、信息公开投诉情况
2023学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投诉的情况,也未发生涉诉、行政复议等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3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但与上级要求、师生员工期待和学校发展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有的单位和部门政治觉悟欠缺,责任落实到位,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和能力还有待加强。三是主动公开的信息上传不及时、不全面。
今后,要针对上述不足和存在的问题,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和内部交流等多种有效手段,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二是总结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学习其他高校的先进做法,优化网站设置,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三是强化信息公开时效,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更新的实效性,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形成依法治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